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喝茶费是什么费呢?呵呵,这个是有区域性的,一般是在广东,说的是你和房东签了一个三年的合同吧,到期了以后你觉得做了三年还想做,但是房东这个时候就要在签合同收房租之外,再一次性收你几万块钱,位置不同,面积不同收的钱的多少也不一样,这个喝茶费是没有法律保护的,都是合同到期以后房东和店主口头谈的,是写不进去合同的,但是是确实存在的,那么我们店主就会觉得很不公平,其实说白了就是看你生意好,要沾点你的光分你一点钱,对于生意好得店铺无可厚非,但是现在喝茶费已经和生意好不好没有关系了,不管生意好坏只要你续签,都和你要喝茶费,这个东西已经泛滥了,你的生意做得好在这个店里赚到钱了,肯定不舍得转让,还想继续做,房东就是看准了你的这个心理,所以才算准了给你要喝茶费你肯定给,他除了房租意外,白白得到几万块钱,店主的心疼我们就不用说了,都是一块一块赚的,这个是喝茶费的其中一个最普遍的原因。还有一种是你接手店铺以后进行了装修,花了好几万块钱,合同到期如果你不做了,你什么都可以带走,但是装修是带不走的,三年以后装修还是比较新的,还可以继续使用,有的房东看准了这一点,你因为装修花了钱还可以用不舍得搬走,就低于装修费收你的喝茶费,有的店主左算算右算算,觉得还是得给,这里要说一个问题,一年一签的店铺坚决不做,因为你装修以后第二年不续签了,损失太大,搞不好亏钱,这个风险太大,二年签一次的也不做,还是有风险,因为一般的便利店回本都在一年多时间,你刚回本还没赚到钱就到期了,还不如在家里闲着没事喝喝茶,所以给大家的建议是低于三年的合同不要做,最低也要三年,这和便利店的回报周期有关系,有的房东是二房东,这个更麻烦,二房东就是靠加价赚钱的,所以签合同如果不是规定的很明确很有把握,一般不建议和二房东签合同,我们说了一个眼红,一个装修的原因,大概的还有一个说法,就是机会,假如说一个位置的店铺是一个赚钱的机会,你做你赚钱,他做他赚钱,房东把赚钱的机会进行时间上的划分,把这个机会给你用了三年,除掉房租还要给找个机会一个费用,给你一个机会你给一个回报就是喝茶费,大概的就是这三种。和房东比起来,店主的风险和辛酸不足和外人说,店主是绝对的弱势群体。喝茶费无法避免,有的店主就和房东拉拉关系,房东小孩过生日给个红包,过年过节送点东西,还有别的我就不知道了。喝茶费的适用范围只是原店主在续签的时候才会出现,在店铺转让过程中不会出现。